① 液壓系統各個動作的各項參數,如力、速度、行程的始點與終點、各動作的時間和整個工作循環的總時間等,均應調整到原設計所要求的技術指標。 ② 調整全線或整個液壓系統,使工作性能達到穩定可靠。 ③ 在調試過程中要判別整個液壓系統的功率損失和工作油液溫升變化狀況。 ④ 要檢查各可調元件的可靠程度。 ⑤ 要檢查各操作機構靈敏性和可靠性。 ⑥ 凡是不符合設計要求和有缺陷的元件,都要進行修復或更換。 液壓系統的調試一般應按泵站調試、系統調試(包括壓力和流量即執行機構速度調試以及動作順序的調試)順序進行。各種調試項目,均由部分到系統整體逐項進行,即部件、單機、區域聯動、機組聯動等。 (1)泵站調試 ①空載運轉10~20min,啟動液壓泵時將溢流閥旋松或處在卸荷位置,使系統在無壓狀態下作空運轉。觀看卸荷壓力的大??;運轉是否正常;有無刺耳的噪聲;油箱中液面是否 有過多的泡沫,油面高度是否在規定范圍內等。 ② 調節溢流閥,逐漸分擋升壓,每擋3~5Mpa,每擋運轉10min,直至調整到溢流閥的調定壓力值。 ③ 密切注意濾油器前后的壓差變化,若壓差增大則應隨時更換或沖洗濾芯。 ④ 連續運轉一段時間(一般為30min)后,油液的溫升應在允許規定值范圍內(一般 工作油溫為35-60℃。 (2)系統壓力調試 系統的壓力調試應從壓力調定值最髙的主溢流閥開始,逐次調整每個分支回路的壓力閥。壓力調定后,須將調整螺桿鎖緊。 ① 溢流閥的調整壓力,一般比最大負載時的工作壓力大10%~20%。 ② 調節雙聯泵的卸荷閥,使其比快速行程所需的實際壓力大15%~20%。 ③ 調整每個支路上的減壓閥,使減壓閥的出口壓力達到所需規定值,并觀察壓力是否平穩。 ④ 調整壓力繼電器的發信壓力和返回區間值,使發信值比所控制的執行機構工作壓力高0.3~0.5Mpa;返回區間值一般為0.35~0.8MPa。 ⑤ 調整順序閥,使順序閥的調整壓力比先動作的執行機構工作壓力大0.5~0.8Mpa。 ⑥ 裝有蓄能器的液壓系統,蓄能器工作壓力調定值應同它所控制的執行機構的工作壓力值一致。當蓄能器安置在液壓泵站時,其壓力調整值應比溢流閥調定壓力值低0.4~0.7Mpa。 ⑦ 液壓泵的卸荷壓力,一般控制在0.3Mpa以內;為了運動平穩增設背壓閥時,背壓一般在0.3~0.5Mpa范圍內;回油管道背壓一般在0.2~0.3Mpa范圍內。